尊敬的广大消费者、微商经营户:
近年来,随着微商行业的迅速发展,“微商”食品销售日益增多。然而,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,也存在着一些食品安全隐患。为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特此发布本通告。
一、“微商”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,确保所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、质量合格。
二、必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对所售食品的进货查验、储存、运输和销售环节的质量控制,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,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三、“微商”食品经营者应当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向消费者披露食品的名称、成分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经营者名称、地址、yd2333云顶电子游戏app的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,不得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。
四、消费者在通过微商购买食品时,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仔细查看食品的相关信息和经营者的资质证明,选择正规、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。
五、如发现“微商”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。
维护食品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,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安全、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。投诉举报电话:029-87037591。
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8月6日